|
Contact | Print this page | Reduce font size | Increase font size |

對食品局工作的立法

食品局官員執行與食品生產和銷售點相關的《2003 年食品法案》和《2004年食品條例》。

該法案和條例:

  • 規定了食品業業主和雇員的法律責任;
  • 規定了食品局的職能和責任;
  • ] 敘述了立法的目標和結果,並規定了對違反法 案和規定的行為的最高懲罰;並且
  • 賦予食品局及其獲授權官員管理和執行法律的 各種權力。

澳洲《食品標準準則》和其他指導性材料對該法案 和條例進行了補充。

獲授權官員的職責是甚麼?

獲授權官員是指根據法案獲得授權的官員。他們負 責確保所有的個人和機構都符合各自根據法案應盡 的食品責任和要求。

官員們可以隨機或根據有特定目的的計劃前往經營 場所和物業。他們可以對有關標籤和食品生產的投 訴進行調查,或在沒有預先警告的情況下進行一次 審計或檢查。

官員們可以:

  • 提供有關對食品安全法律和食品標準的要求方 面的資訊、教育和建議;
  • 解釋食品局的職責和服務;
  • 就如何製定和改善各種系統以符合食品生產和 標籤要求提供建議;
  • 監督對法規的遵循,或對違法行為進行調查, 包括與管理層和員工進行談話;
  • 對食品引起的疾病進行調查;
  • 對有關不乾淨或不衛生狀況的報告進行調查; 以及
  • 開始法規遵循行動,例如改進通知、禁止令、 罰款通知和起訴。

官員們可能有新州警官或任何必要的人士陪同。他 們將與各類人士交談,以便收集信息、提供建議或 採取適當的行動,從而改善食品安全。

所有官員都攜帶帶有照片的身份證件,如有要求, 將出示其證件

官員們有何權力?

官員有權力做以下事:

  • 進入和調查他們認為正在被用於意圖銷售的食 品的任何經營場所或食品運輸車輛;
  • 要求獲得某人的姓名和住址,進行談話和提出 詢問;
  • 拍照、錄影或作其他聲像紀錄,提取樣品;
  • 檢查意圖銷售的食品、標籤或廣告資料,包括 打開包裝;
  • 收集信息、檢查和拿走或複製任何紀錄或文 件,並根據需要保留一段合理的時間;
  • 打開和檢查任何設備;
  • 要求、選擇和獲取任何食品或物品的樣品;
  • 提取水、泥土或屬於環境的一部分的任何物品 的樣品,以確定該環境是否造成食品安全風 險;
  • 攔截和扣留任何用於儲存和運輸食品的車輛;
  • 打開或要求他人打開任何貨品的容器或任何包 裝;
  • 進行測量、畫草圖或圖樣,或作任何其他形式 的紀錄;
  • 進行調查和詢問,以評估是否有違反該法案或 條例的行為發生;
  • 可以沒收食品、車輛、設備、包裝或標籤或廣 告資料等;
  • 簽發指示;以及
  • 簽發通知:
    • 要求業主和經營者改正違反該法案和條例 的行為
    • 在違規行為被糾正之前,禁止食品生產和 銷售
    • 當場對違規行為罰款。

在履行其職責時,官員們可以要求科學專家、新州 警方和必要的任何人來協助。

為樣品付費

當獲取市價超過$10 的食品樣品時,官員必須為樣 品付費。樣品的付費為$10。

獲授權官員進入物業或經營場所後所做的事

官員們有廣泛的進入權力。食品生意的業主應確 保:

  • 已經向保安人員和其他員工簡要介紹官員們的 權力;而且
  • 官員們不會受到任何形式的妨礙。

當出現與食品相關的問題時,官員將根據《食品局 的遵循和執行政策》NSW Food Authority Compliance and Enforcement Policy PDF 119 KB 對情形作出評估。評估會考慮到:

  • 問題的性質和嚴重程度;以及
  • 食品生意是否承諾將改善和維持食品安全。

儘管官員們應該遵守工作場所的保安和安全要求, 他們根據《食品法案》所擁有的權力高於任何其他 與用於銷售的食品相關的法律。

針對獲授權官員的違法行為

如果沒有合理的理由,任何人的以下行為均為違法 行為:

  • 不遵守獲授權官員提出的要求;或
  • 在獲授權官員履行其職責過程中,故意反抗、 阻礙、或試圖阻礙、假冒、威脅、恐嚇或襲擊 該官員;或
  • 在沒有獲授權官員許可的情況下,扣留、取走 或擺弄或竄改任何食品、車輛、設備、包裝或 標籤、廣告資料或其他已被沒收的物品;或
  • 提供此人知道是虛假或誤導性的任何信息或文 件。

對於針對官員的違法行為的懲罰

針對根據《食品法案》履行其職責的官員的違法行 為可招致最高500 個懲罰單位($55,000)的懲 罰。

食品局對違法行為進行調查之後,便會根據其《遵 循和執行政策》Compliance and Enforcement Policy 決定是否對該違法行為提 出起訴。

食品局獲授權官員的資格

許多食品局官員都接受過衛生和食品安全相關專業 的高等教育。如要取得成為獲授權官員的資格,他 們必須參加一個強化的培訓計劃。官員們經常參加 專門課程和情況介紹,以確保其技能和知識始終處 於食品業最佳實踐的最前沿。

官員們來自新州悉尼大都市辦事處和大都市外數個 地區辦事處。

對獲授權官員的投訴

有關獲授權官員的投訴請寄往:

Director of Compliance & Enforcement
PO box 6682
Silverwater NSW 1811
(02) 97414 777

Contact | Print this page | Reduce font size | Increase font size |